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企业体系建设方案
2014年,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经开区)提出将服务企业作为四大重点工作之一,结合自身实际,借鉴外地先进经验,大胆改革,创新服务手段,完善扶持制度,提高经开区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措施制度,加大企业扶持奖励力度,打造企业融资平台,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建立企业人才用工制度,强化服务企业宣传,全面构建完备的服务企业体系,不断提升经开区服务企业效果,优化经开区投资环境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建立健全服务企业联系制度
(一)建立干部职工联系服务企业制度。党工委、管委会领导每人联系服务企业3家,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企业2家,科员联系服务企业1家,一般每半月走访一次。建立定期报告、全程服务和工作协调机制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成立服务队,明确职责,制定服务企业“时间、任务、责任人安排表”,分解到人、落实到事,明确责任,定量考核问责。在接到企业诉求时应在1个小时内赶到企业现场处理,确因事不能赶到现场的要协调相关责任人员1小时内赶到。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,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必须认真对待,不能推诿、拖延、敷衍和回避,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,不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,并紧密跟踪反馈解决情况,为企业提供全天候、全过程、全方位“保姆式”服务。(牵头部门:经济发展局,责任部门:联系服务企业各部门)
(二)成立经开区服务企业中心,开通服务企业热线,建立服务企业网络平台。经开区服务企业中心为经开区党工委、管委会日常服务企业工作的协调机构,设在经济发展局,主要负责听取、收集、汇总、转办企业的困难问题,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困难问题并向企业反馈解决情况,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。
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电话,受理企业投诉、问题反映,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困难。安排专人接听热线,接到诉求后协调相关人员1小时内到达,确保第一时间受理企业反映,畅通企业权益保护和问题受理渠道。
建立网络服务平台,先期建立网络服务页面,将经开区有关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制度规定以及服务网络进行公示,方便企业了解;在服务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后,根据实践情况开发在线服务平台,通过平台开展政企互动交流和问题收集处理反馈。
服务企业中心通过热线电话日常受理、统一征集了解、领导定期走访、企业协会反馈、企业投诉邮箱(jkqfwqyb@163.com)、企业投诉信箱、网络服务平台及有关部门转来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困难问题,汇总后以《经开区解决企业困难问题责任分解表》的形式分配给有关责任部门解决落实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、党政办公室、党群工作局)
(三)成立经开区企业协会。经开区企业协会承担起服务企业、收集反馈企业需求、加强政企沟通的重要功能,针对经开区总体发展目标,组织企业家研讨经济发展各阶段的问题,为政府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;总结推广企业家改革和发展的成功经验,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;举办各类培训班,提高企业家现代经济管理水平;引导、带领企业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,增强企业家社会责任感;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优势、人才优势、合作优势、服务优势,推进会员交流协作、促进辖区产品互用、强化政企交流沟通,为企业排忧解难、为政府出谋献策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二、构建经开区服务企业三大平台
(一)构建经开区企业融资平台
1.建立“助保金贷款”平台。与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,投入2000万元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,引导金融机构向经开区中小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3亿元,财政资金引导信贷资金的放大倍数为1:15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2.建立“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”平台。继续与广西金融集团公司合作,利用原已出资的3000万元作为担保风险补偿基金,为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贷款,保证担保贷款余额达到3亿元以上,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府推荐贷款。(责任部门: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、经济发展局)
3.建立“经开区产业投资基金”平台。在自治区北部湾办、南宁市财政各出资1亿元人民币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,通过吸引社会资本,发起设立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南宁产业基金,专门投向经开区生物制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。(责任部门:财政局、规划国土建设局、经济发展局)
4.建立“经开区融资担保及小额贷款”平台。通过集团成立一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,为辖区企业提供每年不少于8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担保;由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谋划成立小额贷款公司,为经开区企业直接提供金融服务。(责任部门: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)
5.拓宽企业其他融资渠道。根据企业融资需求,不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,借助南宁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“两台一会”中小企业贷款平台、国有银行贷款平台等各种方式,增加企业融资的渠道,提高企业贷款的机会;借助国有银行贷款等多种金融市场平台,增加企业融资渠道,给予工业企业贷款提供财政贴息,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扶持、引导作用,鼓励企业融资贷款、做大做强,促进经开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(二)成立经开区劳务中心。经开区劳务中心主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政策(业务)咨询、招聘登记、信息发布、求职登记、劳务合作、培训和创业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“一站式”就业服务,逐步实现缓解辖区企业招工难、用工难问题,实现辖区市场信息与区、市、镇等各级网络互联,信息共享,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人才信息服务,使辖区内的待业、待岗劳动者能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,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各项服务机能专业化、制度化、社会化的发展目标。(责任部门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
(三)成立经开区行政审批局。作为南宁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单位,按照“审批不出区”的指导原则,经开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成立行政审批局,启用“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”,将原来由经发、建设、食药等16个部门审批的210项审批事项全部归集到行政审批局行使;同时按照“审批大精简、流程大整合、效率大提速”的要求,优化审批流程,精简审批材料,压缩审批时限,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,工业项目审批流程从14个环节缩减到4个,审批时限从150个工作日缩短到36个工作日。(责任部门:行政审批局)
三、完善经开区扶持企业政策体系
(一)不折不扣落实经开区现有服务企业制度
2014年以来,经开区将服务企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,相继制定了《经开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》、《经开区项目联席审批制度》、《经开区2014年党工委、管委会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经开区解决企业困难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经开区服务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方案》、《经开区2014年自治区和南宁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》等服务企业工作制度,对这些服务企业制度要重在执行,贵在落实,抓出成效。(牵头部门:经济发展局,责任部门:联系服务企业各部门)
(二)贯彻实施经开区已颁布的扶持奖励企业政策
1.根据《经开区鼓励扶持工业企业快增长、扩规模、上台阶奖励办法》和企业贡献大小,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强优工业企业、新增成长性工业企业、新增纳税贡献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-300万元奖励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2.根据《经开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》和《经开区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奖励办法》,对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,质量效益突出,品牌优势突出,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的企业或组织,一次性奖励20万元;对获得国家级、自治区级、市级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3-100万元奖励。(责任部门:质量技术监督分局)
3.根据《经开区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规定》和《经开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市级以上技术(研发)中心规定》,对获得知识产权授权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0.5-20万元奖励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4.根据《经开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办法》(南经管发〔2011〕264号),对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给予5-15万元奖励。(责任部门: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
(三)继续配套完善经开区扶持企业奖励政策
1.制定《经开区鼓励促进企业上市奖励办法》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改制登记奖、上市辅导期奖、国家证监会批准奖、募集资金奖、“买壳”“借壳”上市募集资金奖,奖励10-100万元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2.制定《经开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》。根据企业当年获得商业银行实际到位贷款应交利息总额、企业做大做强情况给予贴息30%-70%,贴息补助总额最高达80万元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3.制定《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》。给予孵化器场地免租金优惠条件,优惠政策期满后,租金按市场价的百分之五十确定;在孵企业及毕业企业毕业后前两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,以扶持方式奖励孵化器,激励孵化器多培养税收贡献大的科技型企业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4.制定《经开区发展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奖励扶持办法》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发展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,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扶持资金;对新、改、扩建项目可按工业项目办理项目审批、建设用地及报建手续;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,可按工业企业财政贴息补助办法给予贴息补助;企业在生产性经营期间用水、用电、用燃气等,按照工业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计费。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工业(仓储)土地或老旧厂房(仓库)改造建设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,在符合规划、不改变所批准用途的情况下,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,不再增收土地价款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5.制定《经开区财政投资项目配套采购园区企业产品管理办法》。编印《工业企业产品信息册》,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购买辖区企业产品,鼓励辖区企业互购产品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)
(四)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享受上级各类扶持奖励优惠政策。包括工业企业产值贡献奖、纳税贡献奖、重大工业项目奖、先进制造项目奖、新兴产业奖、技术改造奖、租赁设备奖,总部企业投资奖、扩大投资奖、纳税奖、租房奖、购房奖,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奖等,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加大协调沟通汇报力度,力争符合年报享受扶持奖励优惠政策的企业均能享受政策优惠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)
(五)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。对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未批先建、未办理质安监登记、未完成竣工验收、土地证延期被罚等问题,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全力以赴予以解决,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想问题,解放思想,提出解决方案,对需要补齐的资料、需要缴纳的滞纳金等,能免尽免,能少则少,不能免的创新思路,以替代方式变通解决,通过行政、经济、法律等多种手段促进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。(责任部门:规划国土建设局、国土分局、规划分局等部门)
四、建立联系服务企业考评问责体系
将服务企业(项目)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制定经开区服务企业绩效考评办法,明确专项考评问责细则,将服务企业工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、竞争上岗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实现服务企业工作规范化、常态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,帮助辖区企业做大、做强。(责任部门:绩效考核和督查局)
五、深入宣传联系服务企业工作
(一)编印《经开区联系服务企业手册》。将涉及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、税收优惠、服务制度等内容汇编成册印发给辖区所有企业和全体干部职工,通过网络平台等媒介公布于社会,做到企业家喻户晓,干部人人知道。(责任部门:经济发展局、党群工作局)
(二)创新网络宣传窗口,增设经开区联系服务企业宣传专栏。依托经开区官方网站,增设经开区联系服务企业宣传专栏,专栏设计包含经开区有关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制度公示、企业信息展示、企业产品展示、企业供求信息,以及政企互动交流平台、在线服务平台,体现各种服务企业情况。(责任部门:党群工作局)
(三)整合资源,加大宣传力度。充分运用《经开区导报》、新闻报道、手机短信、文艺表演、企业协会、会议讲座、宣传板报等方式手段,全方位大力宣传经开区联系服务企业各项工作举措和政策。(责任部门:党群工作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