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我司建设的金沙•金阳产业城、金沙•金瑞产业城、金沙•双创城、春吉产业孵化园、金沙•迎鹏产业园,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,拟采购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服务单位。具体需求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金沙·金阳产业城等五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。
2、建设规模:金沙•迎鹏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5.5亩,总建筑面积约1.2万平方米;金沙•金阳产业城总占地面积约95462.38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204000平方米;金沙•金瑞产业城用地面积约为245亩;春吉孵化产业园总用地面积为3.32万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;金沙•双创城用地面积约为36.6亩。
3、采购范围:金沙•金阳产业城、金沙•金瑞产业城、金沙•双创城、春吉产业孵化园、金沙•迎鹏产业园五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、评审、备案等内容。
4、采购预算价:总价为人民币25万元,其中:金沙•迎鹏产业园2.7万元(其中监测费用为1.35万元,验收报告费用为1.35万元),金沙•金阳产业城7万元(其中监测费用为3.5万元,验收报告费用为3.5万元),金沙•金瑞产业城8.5万元(其中监测费用为4.5万元,验收报告费用为4万元),春吉产业孵化园2.8万元(其中监测费用为1.4万元,验收报告费用为1.4万元),金沙•双创城4万元(其中监测费用为2万元,验收报告费用为2万元)。
5、服务期:
(1)成交人须按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对金沙•金阳产业城、金沙•金瑞产业城、金沙•双创城、春吉产业孵化园、金沙•迎鹏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进行监测,监测时间按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及按经审批的方案来确定。
(2)成交人须根据金沙•金阳产业城、金沙•金瑞产业城、金沙•双创城、春吉产业孵化园、金沙•迎鹏产业园工程施工进度或在接到我司要求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的编制、评审及备案。
6、报价要求:报价(总价及各项目的单项报价)小于等于采购预算价为有效报价。
7、资质要求: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内容。
8、其他要求:
(1)负责联系、协调主管部门,办理本项目水保评审、监测、验收、报批手续。
(2)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,与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签订金沙•双创城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合同;与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沙•金阳产业城、金沙•迎鹏产业园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合同;与南宁嘉瑞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沙•金瑞产业城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合同;与南宁嘉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春吉产业孵化园水土保持监测、验收合同。
请具备相关资质且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单位,按附件:报价函的要求填写报价内容,在2023年1月11日下午16: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,交到我司921办公室(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金沙创意产业园A栋),逾期送达,一概不予接收。
此函
附件1:报价函/Uploads/file/20230106/20230106162925_43472.docx
附件2:报价清单/Uploads/file/20230106/20230106162952_97879.xlsx
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01月06日
(联系人:梁工 0771-4950175)